创业 · Hong Kong
创业 — Hong Kong (2026)
简单国家索引 83 · A
香港是全球对外籍人士而言最容易创业的司法管辖区之一。这里没有外资持股限制,也没有最低注册资本要求,通过公司注册处电子服务门户,可以同时完成私人有限公司的注册及其商业登记,电子证书通常在约一小时内签发。 唯一的强制性本地实体要求是必须设有香港注册办事处,以及一名通常在香港居住(或为在香港设有办公地点的法人团体)的公司秘书。
主要框架由公司注册处负责执行的《公司条例》(第622章),同时根据由税务局负责执行的《商业登记条例》(第310章)办理商业登记;通过香港投资推广署进行推广。
核心要点
100%外资控股
根据《公司条例》,对私人有限公司的外资持股没有限制;外国个人或公司可以持有全部股份,且无需本地合伙人或政府批准。董事可以是任何国籍的人士,非香港居民也可以被任命为董事。
无最低资本要求
香港对股份有限公司不设最低股本要求;公司可以名义股本注册成立,且股份在注册成立时无需全额缴足。
最小结构
一家私人有限公司至少需要一名董事(必须是自然人,但可以是非居民)、至少一名股东和一名公司秘书;唯一董事不能兼任公司秘书。
本地实体要求
唯一的法定本地存在义务是:公司注册办事处须位于香港,且公司秘书须为自然人并通常在香港居住;若为法人团体,则其注册办事处或营业地点须位于香港。
设置步骤
选择公司类型和经批准的公司名称;准备公司注册申请表(NNC1)和公司章程;通过电子服务门户(或提交纸质文件)以电子方式提交申请并缴纳费用;随后,公司注册处与税务局将联合一次性签发《公司注册证书》和《商业登记证》。
典型时间表
对于简单的在线(电子申报)申请,电子版《公司注册证书》和《商业登记证》通常在提交后约一小时内签发;纸质申请通常需要大约四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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