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支付与金融科技 · Hong Kong
数字支付与金融科技 — Hong Kong (2026)
香港已建立一套成熟且正在实施的数字支付和电子货币发牌制度。 根据《支付服务及虚拟货币条例》(PSSVFO),香港金管局负责向储值设施(SVF)发行机构(电子钱包、预付产品)颁发牌照,并指定及监管零售支付系统,同时运营“快捷支付系统”(FPS)即时支付通道。 一项专门针对法币挂钩稳定币发行人的发牌制度已于2025年8月1日生效,而开放银行则是通过香港金管局分阶段推行的“开放API框架”来实施,而非通过法定授权。
主要框架《支付系统及储值设施条例》(第584章,PSSVFO),由香港金融管理局(HKMA)负责监管;该条例辅以《稳定币条例》(2025年8月1日起生效)及香港金融管理局开放API框架。
核心要点
发行多用途储值设施(电子钱包、预付卡)须获得香港金管局颁发的储值设施牌照,只有在满足最低法定标准的情况下,金管局才会颁发该牌照。这是《储值设施条例》下的一项强制性且现行有效的监管制度。
根据《支付系统及储值设施条例》(第584章)的规定,香港金管局是负责向储值设施(SVF)颁发牌照及对其进行监管,以及指定零售支付系统的指定机构。
由香港金管局监管的“快速支付系统”提供全天候实时港元和人民币转账服务,通过手机号码、电子邮件或二维码将银行与SVF运营商连接起来; 该系统由香港银行同业结算有限公司运营。与内地连接的跨境“支付通”已于2025年6月22日正式启动。
《稳定币条例》于2024年12月刊登宪报,并于2025年8月1日生效,该条例为法币挂钩稳定币发行机构建立了香港金管局专属的发牌制度(包括储备、赎回及治理要求); 预计首批牌照将于2026年3月左右颁发,汇丰银行将位列首批持牌机构之列。
开放银行是通过香港金管局基于风险的、分四个阶段实施的“开放API框架”(2018年7月发布)来实现的。 第一至第二阶段于2019年启动;第三至第四阶段(账户信息和交易)自2021年12月起陆续推出。这是一个由监管机构主导的框架,而非一项独立的开放银行法规。
目前尚无针对“先买后付”(BNPL)的专门许可框架;“先买后付”是否属于受监管的贷款业务尚不明确,香港金管局已表示,虽然“先买后付”目前可能未受具体监管,但未来可能会重新审议这一问题。“先买后付”在适用情况下,应遵循现行的证券及期货条例(SVF)和贷款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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